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

19831209-第八條修法歷程

19831209-三讀 制定

第四條至第七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系說明書,就一般行政管理、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事務管理、員工訓練、人事行政、會計、文書、打字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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