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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
19831209-第四條修法歷程
19831209-三讀 制定
本所置所長一人,綜理所務;副所長一人,襄理所務;職位均列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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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5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506, lawline_id=19831209-第四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