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對於公開發行之股票,得規定其每股之最低或最高金額。但規定前已准發行者,得仍照原金額,其增資發行之新股亦同。 公司更改其每股金額,每年度以一次為限。
主管機關對於公開發行之股票,得規定其每股之最低或最高金額。但規定前已准發行者,得仍照原金額;其增資發行之新股,亦同。 公司更改其每股發行價格,應向主管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