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19680416-第五十五條修法歷程

19680416-三讀 制定

證券商於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後,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存營業保證金。
因證券商特許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前項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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