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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
19970321-第十二條修法歷程
19970321-三讀 制定
第六條至第十一條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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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611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611, lawline_id=19970321-第十二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