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

19970321-第四條修法歷程

19970321-三讀 制定

一等辦事處設接管課、勘測課、處分課、管理課、改良利用課及資訊室;二等辦事處設接管勘測課、處分課、管理課、改良利用課及資訊室,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股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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