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20090612-第三十四條修法歷程

20090612-三讀 制定

退撫儲金之收支、運用及餘絀,儲金管理會應按月審議後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查核教職員名冊、提撥紀錄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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