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20090612-第三十條修法歷程

20090612-三讀 制定

退撫儲金之用途,除依第三十一條規定運用外,限於支付私立學校教職員之退休金、撫卹金、資遣給與及中途離職者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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