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

19450315-第十三條修法歷程

19450315-三讀 全文修正

律師公會應訂立章程,由所在地地方法院呈由高等法院轉呈司法行政部核准,並應呈報所在地社會行政主管官署備案;章程有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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