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律師法
19811224-第三十條修法歷程
19811224-三讀 全文修正
律師不得兼任公務員。但擔任中央或地方機關特定之臨時職務者,不在此限。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8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06, lawline_id=19811224-第三十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