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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
20191213-第一百二十七條修法歷程
20191213-三讀 全文修正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外國律師違反第一百十五條,外國法事務律師違反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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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8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06, lawline_id=20191213-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