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律師法
20191213-第三十八條修法歷程
20191213-三讀 全文修正
律師對於委任人、法院、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不得有矇蔽或欺誘之行為。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8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06, lawline_id=20191213-第三十八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