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

20191213-第九十一條修法歷程

20191213-三讀 全文修正

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決議:
一、同一行為,已受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確定。
二、已逾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之懲戒權行使期間。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