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少年輔育院條例
19670815-第三十七條修法歷程
19670815-三讀 制定
對於調查分析期間內之學生,應予以表現個性之機會,其生活之管理,應在防止脫逃、自殺、暴行或其他違反紀律之原則下行之。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820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20, lawline_id=19670815-第三十七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