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洗錢防制法
20070614-第十二條修法歷程
20070614-三讀 全文修正
對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有第二條第二款之洗錢行為者,得減輕其刑。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835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35, lawline_id=20070614-第十二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