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20110531-第四條修法歷程

20110531-三讀 全文修正

外國人所屬之國家,與中華民國如未共同參加保護商標之國際條約或無互相保護商標之條約、協定,或對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商標註冊不予受理者,其商標註冊之申請,得不予受理。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