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9750711-第三十二條修法歷程

19750711-三讀 全文修正

非屬汽車範圍而行駛於道路上之動力機械,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其駕駛人未具有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者,處所有人或駕駛人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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