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9860513-第八十一條修法歷程

19860513-三讀 全文修正

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六十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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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02-三讀 修正

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說明
罰鍰金額修正以新臺幣計算,並提高至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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