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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20011228-第四條修法歷程
20011228-三讀 制定
本處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檔案、印信、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課、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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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206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2067, lawline_id=20011228-第四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