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20011228-第四條修法歷程

20011228-三讀 制定

本處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檔案、印信、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課、室事項。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