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就業服務法
19920417-第六十三條修法歷程
19920417-三讀 制定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反本法及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視其情節,定期停止其營業之全部或一部或撤銷其許可。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3615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3615, lawline_id=19920417-第六十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