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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防治法
20230512-第四十三條修法歷程
20230512-三讀 全文修正
依本法規定有申請或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請、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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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3723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3723, lawline_id=20230512-第四十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