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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20031009-第六十八條修法歷程
20031009-三讀 全文修正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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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4318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4318, lawline_id=20031009-第六十八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