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設秘書處,分組(室)辦事,其職掌如左: 一、關於議程編擬事項。 二、關於會議紀錄事項。 三、關於本院日記事項。 四、關於本院新聞編輯、發佈及聯絡事項。 五、關於立法資料蒐集、管理及編纂事項。 六、關於文書收發、分配、撰擬及印刷事項。 七、關於檔案管理事項。 八、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九、關於出納、庶務、交際事項。 十、關於警衛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