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

19990112-第二十二條修法歷程

19990112-三讀 全文修正

國會圖書館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立法書刊光碟資料之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
二、關於立法報章資料之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
三、關於立法資訊分析、研究、檢索及參考事項。
四、關於立法出版品之編纂及交換事項。
五、關於立法資訊系統之規劃、維護及管理事項。
六、關於國會圖書館館際合作事項。
七、辦公室自動化設置及服務事項。
八、其他有關圖書館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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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22-三讀 修正

國會圖書館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立法書刊光碟資料之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
二、關於立法報章資料之蒐集、管理及運用事項。
三、關於立法資料之分析、研究、檢索及參考事項。
四、關於立法出版品之編纂及交換事項。
五、關於國會圖書館館際合作事項。
六、其他有關圖書館研究、發展及服務事項。

說明
一、刪除第五款及第七款,改列於第十九條之一,第六款及第八款分別變更款次為第五款及第六款,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第三款之「立法資訊」修正為「立法資料」,以免與第十九條之一資訊處之職掌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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