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事務管理事項。 二、關於款項出納事項。 三、關於公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四、關於委員會館管理事項。 五、關於醫療服務事項。 六、關於營繕、採購事項。 七、關於車輛管理事項。 八、關於警衛隊之管理事項。 九、關於民眾服務事項。 十、其他有關一般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