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19551220-第一條修法歷程

19551220-三讀 制定

竊盜犯及與竊盜案件有關之贓物犯,其保安處分之宣告及執行,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刑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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