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19920703-第七條修法歷程

19920703-三讀 全文修正

依本條例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予繼續執行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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