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19920703-第六條修法歷程

19920703-三讀 全文修正

依本條例執行強制工作之結果,執行機關認為無執行刑之必要者,得檢具事證,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免其刑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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