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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
20110614-第八十一條修法歷程
20110614-三讀 制定
法官每年度應從事在職進修。
司法院應逐年編列預算,遴選各級法院法官,分派國內外從事司法考察或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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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4565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4565, lawline_id=20110614-第八十一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