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19961122-第十五條修法歷程

19961122-三讀 制定

為防制國際性之組織犯罪活動,政府或其授權之機構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防制組織犯罪之合作條約或其他國際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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