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20191217-第二十八條修法歷程

20191217-三讀 全文修正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設法官會議。
法官會議之組成、召開時間、議決事項及議決程序等事項,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法官法第四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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