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20191217-第二條修法歷程

20191217-三讀 全文修正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法掌理下列事務:
一、智慧財產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
二、商業之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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