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組織法

19480716-第七條修法歷程

19480716-三讀 制定

第四司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會議記錄事項。
二、關於文書收發及保管事項。
三、關於文書分配、撰擬、編製及繕校事項。
四、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五、關於經費出納及庶務事項。
六、關於公產、公物保管事項。
七、不屬於其他各司、室主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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