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防制法

20230519-第三十六條修法歷程

20230519-三讀 全文修正

犯人口販運罪自首或於偵查中自白,並提供資料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