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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20100107-第二十七條修法歷程
20100107-三讀 制定
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創新,公司投資於文化創意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得依有關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減免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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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8125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8125, lawline_id=20100107-第二十七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