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20100107-第二條修法歷程
20100107-三讀 制定
政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應加強藝術創作及文化保存、文化與科技結合,注重城鄉及區域均衡發展,並重視地方特色,提升國民文化素養及促進文化藝術普及,以符合國際潮流。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8125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8125, lawline_id=20100107-第二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