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組織法

20100112-第四條修法歷程

bill-1091221070200400 修正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二、大陸委員會。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海洋委員會。
五、僑務委員會。
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七、原住民族委員會。
八、客家委員會。
九、數位發展委員會。

說明
增設數位發展委員會,款次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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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00408070204000 修正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三、大陸委員會。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五、海洋委員會。
六、僑務委員會。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八、原住民族委員會。
九、客家委員會。

說明
為配合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增訂第二款款,後款次遞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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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三讀 全文修正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二、大陸委員會。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海洋委員會。
五、僑務委員會。
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七、原住民族委員會。
八、客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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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三讀 修正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
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三、大陸委員會。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五、海洋委員會。
六、僑務委員會。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八、原住民族委員會。
九、客家委員會。

說明
一、第一款未修正。
二、配合科技部調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增訂第二款,其後款次遞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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