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行政警察事項。 二、關於外事警察事項。 三、關於戶籍登記事項。 四、關於民團事項。 五、關於警察教育事項。 六、關於圖書版權之登記保障及出版物之檢查事項。 七、關於社會團體立案事項。 八、關於禁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