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19310307-第七條修法歷程

19310307-三讀 全文修正

總務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撰擬保存文件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本部及所屬各機關職員之任免及成績考覈事項。
五、關於本部法規及公報之編輯發行事項。
六、關於本部圖書之管理事項。
七、關於本部經費之預算、決算及會計事項。
八、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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