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警察制度之厘訂及其機關設置事項。 二、關於警察官吏任免及成績考覈事項。 三、關於警察經費事項。 四、關於警察教育事項。 五、關於行政警察事項。 六、關於外事警察事項。 七、關於團防事項。 八、關於出版品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