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域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全國疆界之測量勘查事項。 二、關於疆界糾紛之處理事項。 三、關於地方行政區域及自治區域之劃分調查勘測事項。 四、關於地方行政區域名稱及治所之釐訂事項。 五、關於各級行政區域資料之調查蒐集保管及圖誌之編印事項。 六、關於水陸地圖之審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