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19810106-第十一條修法歷程

19810106-三讀 全文修正

戶政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人口查記計畫及章則擬訂事項。
二、關於人口查記機構設置及人口查記人員訓練事項。
三、關於戶口普查之規劃事項。
四、關於戶口調查及僑民調查事項。
五、關於人口統計資料之整理、分析事項。
六、關於戶籍登記事項。
七、關於國籍行政事項。
八、關於國民身分證及姓名使用事項。
九、關於人口政策事項。
十、關於移民之規劃、實施事項。
十一、關於其他戶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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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8-三讀 修正

戶政司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人口查記計畫及章則擬訂事項。
二、關於人口查記機構設置及人口查記人員訓練事項。
三、關於戶口普查之規劃事項。
四、關於戶口調查及僑民調查事項。
五、關於人口統計資料之整理、分析事項。
六、關於戶籍登記事項。
七、關於國籍行政事項。
八、關於國民身分證及姓名使用事項。
九、關於人口政策事項。
十、關於其他戶政事項。

說明
一、配合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成立,內政部戶政司掌理之移民業務併入該署,原條文第十款已無存在之必要,爰予刪除。
二、文字酌作修正「左列」為「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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