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20200512-第六條修法歷程

bill-1090507070200100 增訂

本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訂定編制表,惟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以得知整體人員配置及運作,爰於本條再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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