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組織法

19490419-第二十三條修法歷程

19490419-三讀 制定

經濟部置人事室主任一人,薦任,依人事管理條例之規定,掌理本部人事事宜。
人事室需用佐理人員名額,應就本法所定委任人員名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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