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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組織法
19680127-第七條修法歷程
19680127-三讀 全文修正
經濟部為開發重要資源,促進經濟建設,得呈准行政院創設或投資生產事業。
前項生產事業為國營者,由經濟部設置機構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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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019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019, lawline_id=19680127-第七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