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公文之收發、分配、繕校、撰擬及保管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印信之典守事項。 四、關於本部公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五、關於款項之出納、保管事項。 六、關於本部出版物之印行事項。 七、關於庶務事項。 八、其他不屬於各司、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