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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組織法
19680127-第十九條修法歷程
19680127-三讀 全文修正
經濟部置科長二十四人至二十六人,薦任;承長官之命,分掌各科事務;科員四十人至五十二人,委任,其中十人至二十人,得為薦任,辦事員九人至十五人,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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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019, lawline_id=19680127-第十九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