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組織法

19281208-第七條修法歷程

19281208-三讀 制定

總務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收發、分配、撰輯、保存文件事項。
二、關於部令之公布事項。
三、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四、關於本部及所屬各機關職員之任免、考成、懲戒事項。
五、關於編製統計報告及刊行出版物事項
六、關於本部經費之預算、決算及會計事項。
七、關於所屬各機關之預算、決算計算書之審查編製事項。
八、關於稽核及覆核本部及所屬各機關之收支賬款事項。
九、關於改良會計及劃一簿記事項。
十、關於電郵航行政及技術人員之訓練及教育事項。
十一、關於本部庶務及其他不屬各司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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