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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組織法
19281208-第十七條修法歷程
19281208-三讀 制定
交通部部長為特任職,次長、參事、司長及秘書二人為簡任職,秘書、科長為薦任職,科員為委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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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020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020, lawline_id=19281208-第十七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