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組織法

19281208-第十條修法歷程

19281208-三讀 制定

航政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管理航路及航行標識併其他一切海政事項。
二、關於籌辦管理國營航空及監督民辦航空並空中運輸事項。
三、關於籌辦管理國營航業事項。
四、關於船舶飛機發照註冊事項。
五、關於計畫築港及疏濬航路事項。
六、關於管理及監督船員船舶造船事項。
七、關於改善船員待遇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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